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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轟》 - 簡介

美國的波普藝術,最初是以反抽象表現主義的姿態出現的。從 40 年代後期至1950年,美國畫壇在工商業日趨發達,大眾傳播媒介影響著整個社會的情況下,形成了波普藝術群體。人們對美國的電影、廣告畫以及伴隨商品宣傳的聲光化電與大喊大叫,既感到疲倦,又養成一種不可一日無此君的病態。藝術家最早發現了這種病態。由於創作的衝動,他們把這些司空見慣的大眾傳播形象重新組合成一幅畫或雕塑品。波普藝術(Pop Art)也稱"流行"藝術。它以紐約為中心,專以加工這些社會上最流行的圖像為己任。最早的美術波普藝術家有理查德·林德納、賈斯帕·約翰斯、勞申伯格以及這幅波普作品的作者羅伊·利希滕斯坦等人。
  利希滕斯坦在1923年10月,出生於美國,1949年在俄亥俄州立大學讀碩士。先後在該大學(至1951年)、紐約州立大學奧斯威分院(1957~1960年)、新澤西州新不倫瑞克拉特格斯大學格拉斯學院(1960~1963年)任教。從1951年起從事波普藝術,也曾染指抽象表現主義,但沒有成功,遂從通俗題材中尋求出路。 利希滕斯坦是最通俗的波普藝術家之一。他拿最平常的連環畫或廣告畫作素材,將它們用油畫顏料或丙烯顏料放大,用色鮮豔,平塗加線描,有的還用儀器放大。
  這幅《轟》就是從一套連環漫畫中選出來並加以放大的作品。一塊畫布上有兩個連續畫面:前一幅是戰鬥機正向敵機射擊的情景,第二個畫面出現的"轟!"的一聲,敵機被擊中。鮮紅的顏色平塗在機尾四周,呈一種爆炸放射狀。 當此畫首次在紐約展出時,反應強烈。這幅《轟》有173×406.4 釐米大,1966年被英國泰特畫廊收藏。利希滕斯坦的畫面有極強的廣告趣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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